BUD專項基金 (BUD Fund)
2020至23年最新發展

政府推出「BUD專項基金」—申請易,縮短申請處理時間為30個工作天。「BUD專項基金」—申請易每宗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萬元。

2023年6月16日最新消息

BUD Fund 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已調整為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的獲批項目上限也已調整為七十個。

2022年11月7日最新消息

由2022年2月14日起,BUD專項基金(BUD Fund)「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適用地域範圍包括東盟十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門、新西蘭、日本、韓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 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 意大利、墨西哥、荷蘭、瑞典和英國共36個經濟體。

2022年2月14日最新消息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市場,政府已向「BUD專項基金」再度注資15億元,並將分階段推出新一輪優化措施,包括:

  • 擴大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由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分階段擴展至包括已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及/或促
  • 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第一階段的優化措施於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日本和韓國,而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400萬元增加至600萬元。

2021年3月最新消息




第一階段(2021年7月)涵蓋日本及韓國
第二階段(2022年第1季)涵蓋英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丹麥、芬蘭、墨西哥、荷蘭、瑞典、比利時、奧地利、盧森堡
第二階段(2022年第2季)涵蓋科威特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由2020年4月9日起,「BUD專項基金」將會取消每家企業用以推行於內地的項目(「內地計劃」),或於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經濟體的項目(「自貿協定計劃」)的個別上限 – 各自的累計資助上限200萬元,讓企業更有效靈活運用合共400萬元的資助,推行內地或其他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的項目。此外,企業如參與由政府有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所舉辦的虛擬展覽,將可受惠於「BUD專項基金」下的資助。

2020年4月

新一輪「BUD專項基金」優化措施將於2020年1月20日實施。以下為優化措施概述:

  • 擴大「BUD專項基金」資助地域範圍,將會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自貿地區包括澳門,東盟十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柬埔寨、菲律賓、印尼、泰國、老撾、汶萊及緬甸),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瑞士、挪威、冰島及列支敦斯登),紐西蘭、澳洲、智利及格魯吉亞,共19個國家或地區。
  • 提高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至400萬元,當中200萬元用於推行內地項目(「內地計劃」)及200萬元用於推行東盟及其他自貿協定經濟體項目(「自貿計劃」)。
  • 提升首期撥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25%上調至高達75%。
  • 取消獲資助企業開設及維持獨立的計息帳戶的要求,於收取首期撥款前,毋須存入對等資金於該帳戶。
  • 所有項目(包括選擇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均可在提交申請表後開展。
  • 放寬個別開支項目預算比例上限,包括:採購/租賃額外的機器/設備、製作樣本/樣板、專利/商標/設計/實用新型專利註冊。
  • 增加可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在內地設立新增設業務單位、於內地計劃下採購/租賃額外的機器/設備以增加生產能力等。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