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政府推出了多項金融計劃,支持和幫助香港企業家提昇科技能力、本地經濟活動的增值能力、生產力和競爭力,並為他們的經營注入更多新創意。 政府法律規定,持有香港註冊會計師執照的獨立審計師必須為整個項目編制經審計的收支報表,並在允許的資金超過 50,000 元的情況下詳細描述所有相關項目支出。 技術代金券也可用於支付費用。 我們可以設置一名會計師來完成獲得資金所需的審計報告,我們可以幫助企業滿足TVP資金計劃規定的監管和審計標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政府補貼計劃的審核詳情,請聯繫我們獲取更多信息。
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完結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活動完結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申請次數不限,每次資助額為項目費用50%,最多10萬元
預先批核最多 75%,無需等待政府審核結果即可開展
每間企業最多可獲 100 萬元資助
資助範圍包括網站、網店、網上廣告、(實體或網上)展覽等,亦可用於推廣業務的手機應用程式
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開始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開始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展日前45至12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資助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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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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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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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的科技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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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實文件 (1星期)
2. 檢查報價 (2星期)
3. 準備計劃書 (3星期)
4. 回覆創科署問題 (14星期)
5. 預約簽約 (4星期)
大約需時8個星期
6. 核實項目文件 (1星期)
7. 付款核數以及進行核數 (1星期)
8. 協助最後報告 (1星期)